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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北省保定市胜诉案例:保定市国土资源局撤销满城区国土资源局行政处罚决定 |
【申请人】贾某
【被申请人】保定市满城区国土资源局
【办案律师】北京市本录律师事务所杜柏飞律师
【基本案情】贾某系保定市满城区满城镇郑家佐村民,自2007年10月起在该村村西区域地块进行养猪场经营。2015年12月21日,保定市满城区国土资源局对贾某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要求贾某无条件搬迁并自行拆除建筑物和缴纳罚款,且不予任何补偿。事件发生后,贾某委托本录律师事务所律师维权。
【复议获胜】本录律师接受委托后,及时指导贾某就满城区国土资源局的行政行为向保定市国土资源局申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经依法审查,确认满城区国土资源局对贾某作出的行政处罚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并决定撤销该行政处罚决定书。
附:复议决定书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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