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文书 |
LEGAL INSTRUMENT |
联系我们 |
欢迎来电咨询,本录竭诚为您服务! |
杨波律师:13511086699 |
律所邮箱:731405317@qq.com |
律所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丰台科技园诺德中心11号楼312室(万达广场斜对面) |
乘车路线:地铁9号线丰台科技园B口出向东沿五圈路直行200米即到 |
| 本录胜案:政府强拆养殖场被法院确认违法 |
原告:开封市某禽业公司,法定代表人:张先生。
委托代理人:杨波,北京本录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杞县葛岗镇人民政府。
基本案情:2020年5月9日,被告在没有任何合法手续的情况下,把原告位于葛岗镇某村的办公室、住房、库房、鸡舍以及果树等其他地上附着物强行拆除,屋内物品被毁坏,给原告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原告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委托北京本录律师事务所杨波律师维权。起初,原告认为强拆行为是杞县政府组织实施的,遂向开封市政府申请了复议。市政府认定强拆行为是杞县葛岗镇政府所为,于是,原告依法向杞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被告于2020年5月9日对原告的强拆行为违法。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在对原告作出拆除决定前,未履行任何法定程序,未告知原告依法享有的权利及救济途径,在拆除养殖场之前,亦未履行公告、催告等法定程序。被告的行为依法应当撤销,但强拆行为已经完成,不具有可撤销内容,于是法院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确认被告的强拆行为违法。
文书掠影:
律所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丰台科技园诺德中心11号楼312室(万达广场斜对面) | 邮箱:731405317@qq.com |
咨询热线: 13511086699 01057559966 | 网址:http://www.blls999.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