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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拆迁律师:土地财政的法律依据 |
土地财政的法律依据 文/扬播
众所周知,地方政府之所以热衷于征地拆迁,开发建设,是因为其中具有巨大的财政利益。上世记九十年代1994年我国实行分税制改革后,大量的税费上缴中央,地方政府手里没有多少资金进行行政活动,更别说进行大规模的城市改造升级了。据此我国《土地管理法》第55条的规定使地方政府豁然开朗,从对征地拆迁并不内行到逐渐注入极大的热情,暨土地财政。当然2018年的《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将国税与地税又合二为一,但是并没有改变地方政府财政紧锁的局面,当然这种情况还在变化之中,比如呼之欲出的房产税据说将来全都留给地方政府,用于地方建设。当然我国2019年修改的土地管理法也并未将土地财政取消,依然是第55条的规定。既然未取消,将来的征地拆迁肯定不会消失,但是可能会有所放缓。那么我国的土地管理法第55条具体是怎样规定的呢?大家了解一下。律所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丰台科技园诺德中心11号楼312室(万达广场斜对面) | 邮箱:731405317@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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