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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可否解除买卖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
房屋存在质量缺陷可否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根据《建筑法》第六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建筑工程竣工时,屋顶、墙面不得留有渗漏、开裂等质量缺陷;对已发现的质量缺陷,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修复。屋顶、墙面有渗漏、开裂情形,属于明显影响房屋使用功能的建筑质量缺陷,出卖人构成瑕疵给付,买受人可以依据《民法典》第582条的规定,要求出卖人维修,对于经过维修仍然无法消除房屋质量问题的,买受人可以要求更换。律所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丰台科技园诺德中心11号楼312室(万达广场斜对面) | 邮箱:BLLS1999@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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